为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关于打赢脱贫攻坚战的重大战略部署,切实提高水城县保障对象医疗救助保障水平,让贫困人口看得起病,决不让一个家庭因治病而贫困。 第一条精准确认目标对象助推精准扶贫 (一)精准扶贫建档立卡贫困人口。 (二)以下未纳入精准扶贫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的人员。 1.特困供养人员; 2.二十世纪六十年代初精减退职老职工; 3.家庭经济困难的精神障碍患者、肇事肇祸的精神病患者; 4.最低生活保障对象; 5.艾滋病人和艾滋病机会性感染者; 6.享受抚恤补助的优抚对象(不含一至六级残疾军人,一至六级残疾军人参照相关规定执行); 7.低收入家庭中的老年人、未成年人、重度残疾人和重病患者(低收入家庭中人均收入高于当地农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但不得高出2倍); 8.计生“两户”家庭成员(独生子女户、二女绝育户夫妇及其未满18周岁的子女); 9.县人民政府规定的其他特殊困难人员。 第二条提高目标对象新农合基本医保报销比例助推精准扶贫 (一)目标对象门诊就医医疗费全额报销 目标对象在市、县、乡、村四级定点医疗机构门诊看病就医,政策范围内医疗费新农合基本医保%报销,年度内普通门诊封顶线为0元,慢性病门诊封顶线为元。 (二)目标对象在县乡两级公立医疗机构住院医疗费全额报销 目标对象在县乡两级公立医疗机构住院不设起付线、封顶线,政策范围内医疗费新农合基本医保%报销。 (三)提高目标对象在县乡两级民营定点医疗机构和县外公立医疗机构住院的报销比例 目标对象在县乡两级民营定点医疗机构和县外政府(医院)举办的公立医疗机构住院不设起付线、封顶线,医院级别和疾病病种,政策范围内医药费用由新农合基本医保统一按80%的比例报销。 第三条落实大病医疗保险赔付政策助推精准扶贫 目标对象在县乡两级民营定点医疗机构和县外政府(医院)举办的公立医疗机构住院,政策范围内医疗费用经新农合基本医保报销后,剩余个人合规自付医疗费用由大病医保按75%的比例赔付。 第四条落实医疗救助和扶助政策助推精准扶贫 目标对象在县乡两级民营新农合定点和县外政府(医院)举办的公立医疗机构住院,政策范围内医疗费经新农合基本医保报销、大病医疗保险赔付后,剩余个人合规自付医疗费按《水城县医疗救助实施办法》给予救助。其中:计划生育独生子女户、二女绝育户夫妇及其未满18周岁的子女住院,政策范围内医疗费经新农合基本医保报销、大病医疗保险赔付后,属于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且符合《水城县医疗救助实施办法》中救助对象的,按文件规定比例进行救助,剩余个人合规自付医疗费由卫生计生利益导向专项资金给予全额扶助;不属于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的,剩余个人合规自付医疗费由卫生计生利益导向专项资金给予全额扶助。 第五条落实新农合基本医保兜底保障政策助推精准扶贫 目标对象住院医药费用经新农合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医疗救助和扶助报销后,政策范围内医药费用报销比例未达到%的,差额部分由新农合基本医疗保险补足。 第六条落实医疗扶贫基金救助政策助推精准扶贫 设立医疗扶贫基金专户,每年纳入财政预算,统筹个人、企业及慈善机构捐赠的医疗扶贫资金。医疗扶贫基金用于目标对象就医费用经新农合基本医保、大病医疗保险、医疗救助和扶助报销后,保外费用和看病就医的交通费、生活费、住宿费等仍然过高,影响家庭正常生活的特殊人群,由患者本人申请,村(居)委会和乡级卫生医疗机构核实,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复核,县医疗精准扶贫领导小组研究同意后,给予医疗扶贫基金救助。 第七条完善慈善机构救助措施助推精准扶贫 目标对象因患省级规定的儿童白血病、先天性心脏病等13种大病之外的特殊重大疾病,由卫生计生、红十字会、民政、残联等部门帮助申请慈善机构进行一对一救助。 第八条落实特殊贫困人口市外就医医疗费预付制助推精准扶贫 目标对象在市外公立医疗机构住院,确因经济困难不能垫付医疗费的,患者本人申请,村(居)委会和乡级卫生医疗机构核实,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复核,县医疗精准扶贫领导小组研究同意后,由县财政从医疗扶贫救助基金中借款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安排公职人员直接对接医疗机构进行款项预付、监管和结算。报销后,由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负责在30个工作日内将所借资金全部归还到县财政局医疗扶贫基金专户。 第九条落实个人自付医疗费过高控制制度助推精准扶 参加新农合基本医保患者住院,政策范围内医疗费经新农合基本医保报销、大病医疗保险赔付后,剩余个人合规自付医疗费高于本人家庭12个月总收入的50%,导致家庭致贫或返贫,患者本人申请,村(居)委会和乡级卫生医疗机构核实,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复核,县医疗精准扶贫领导小组研究同意后,给予医疗扶贫基金救助。 第十条简化报销减免程序助推精准扶贫 目标对象在市内各级新农合定点医疗机构就医实行新农合基本医保、大病医疗保险、医疗救助和扶助“一站式”现场报销减免;在市外公立医疗机构住院,持住院发票、费用清单、诊断证明书、出院小结等相关资料到中国人寿保险公司水城支公司进行新农合基本医保、大病医疗保险、医疗救助和扶助“一站式”报销减免。 二0一七年 中共水城县委水城县人民政府 政策-- 预览时标签不可点转载请注明原文网址:http://www.shuichengzx.com/scxxw/7186.html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