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3/2/2来源:本站原创作者:佚名
辽宁白癜风医院 http://baidianfeng.39.net/a_zhiliao/160103/4753196.html

贵州省盘州市人民检察院年2月20日发布案件信息,被告人杨某甲涉嫌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开设赌场罪、寻衅滋事罪、强迫交易罪、非法拘禁罪、敲诈勒索罪、非法侵入住宅罪;被告人杨某乙涉嫌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开设赌场罪、非法储存枪支、弹药罪、寻衅滋事罪、强迫交易罪、敲诈勒索罪、非法侵入住宅罪、故意伤害罪;被告人杨某丙涉嫌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开设赌场罪、非法储存枪支、弹药罪、寻衅滋事罪、强迫交易罪、敲诈勒索罪、非法拘禁罪;被告人蒋某甲涉嫌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开设赌场罪、寻衅滋事罪、敲诈勒索罪、非法拘禁罪、非法侵入住宅罪;被告人夏某甲涉嫌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开设赌场罪、寻衅滋事罪、敲诈勒索罪、非法拘禁罪、非法侵入住宅罪;被告人唐某甲涉嫌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开设赌场罪、寻衅滋事罪、敲诈勒索罪、非法拘禁罪;被告人夏某乙涉嫌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开设赌场罪、寻衅滋事罪、强迫交易罪、敲诈勒索罪、非法拘禁罪;被告人穆某甲涉嫌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开设赌场罪、寻衅滋事罪,起诉书!

被告人杨某甲(又名二姐、小多娣),女,年出生,汉族,初中文化,无业,户籍所在地贵州省盘州市(原盘县),户籍住址盘州市**镇**村*组**号,现住盘州市**乡***村***组。因涉嫌开设赌场罪,于年8月24日被盘州市公安局刑事拘留,因涉嫌开设赌场罪、非法拘禁罪,同年9月28日经本院批准,次日被盘州市公安局执行逮捕。在侦查期间发现另有重要罪行,同年11月28日重新计算羁押期限。因案情复杂,年1月23日经六盘水市人民检察院批准,延长侦查羁押期限一个月。因犯罪涉及面广取证困难,同年2月28日经贵州省人民检察院批准延长侦查羁押期限二个月。

被告人杨某丙,男,年出生,白族,初中文化,案发前系盘州市**乡***村村支书,户籍所在地贵州省盘州市(原盘县),住盘州市**乡***村***组****号。因涉嫌开设赌场罪,于年9月4日被盘州市公安局刑事拘留。因涉嫌非法储存枪支、弹药罪,同年9月27日经本院批准,次日被盘州市公安局执行逮捕。盘州市公安局于同年11月20日以杨某丙涉嫌非法储存枪支、弹药罪移送本院审查起诉,本院受理后于同年12月20日向盘州市人民法院提起公诉。盘州市公安局发现其有重大遗漏犯罪事实于年4月23日向本院提出撤回案件申请,同年4月24日本院向盘州市人民法院撤回起诉,同年4月26日同意盘州市公安局撤回并案。

被告人唐某甲,男,年出生,汉族,初中文化,无业,户籍所在地四川省岳池县,户籍住址岳池县**镇***村*组**号,现住云南省曲靖市**区**小区**家园*单元****室。因涉嫌开设赌场罪,于年8月24日被盘州市公安局刑事拘留,因涉嫌非法拘禁罪,同年9月28日经本院批准,次日被盘州市公安局执行逮捕。在侦查期间发现另有重要罪行,同年11月28日重新计算羁押期限。因案情复杂,年1月23日经六盘水市人民检察院批准,延长侦查羁押期限一个月。因犯罪涉及面广取证困难,同年2月28日经贵州省人民检察院批准延长侦查羁押期限二个月。

被告人杨某丁,女,年出生,白族,初中文化,无业,户籍所在地贵州省盘州市(原盘县),住盘州市**乡***村***组**号。因涉嫌敲诈勒索罪、开设赌场罪,于年3月12日被盘州市公安局取保候审。本院于年5月23日继续对其取保候审。

被告人穆某甲,男,年出生,汉族,初中文化,无业,户籍所在地安徽省凤台县,户籍住址凤台县***镇**村**队***号,现住盘州市(原盘县)**镇****小区*栋***室。因犯贩卖毒品罪,于年1月7日被盘州市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十一个月,同年8月17日刑满释放。因涉嫌开设赌场罪,于年10月25日被盘州市公安局取保候审。本院于年4月30日继续对其取保候审。

本案由盘州市公安局侦查终结,以被告人杨某甲涉嫌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开设赌场罪、寻衅滋事罪、强迫交易罪、非法拘禁罪、敲诈勒索罪、非法侵入住宅罪;被告人杨某乙涉嫌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开设赌场罪、非法储存枪支、弹药罪、寻衅滋事罪、强迫交易罪、敲诈勒索罪、非法侵入住宅罪、故意伤害罪;被告人杨某丙涉嫌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开设赌场罪、非法储存枪支、弹药罪、寻衅滋事罪、强迫交易罪、敲诈勒索罪、非法拘禁罪;被告人蒋某甲涉嫌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开设赌场罪、寻衅滋事罪、敲诈勒索罪、非法拘禁罪、非法侵入住宅罪;被告人夏某甲涉嫌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开设赌场罪、寻衅滋事罪、敲诈勒索罪、非法拘禁罪、非法侵入住宅罪;被告人唐某甲涉嫌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开设赌场罪、寻衅滋事罪、敲诈勒索罪、非法拘禁罪;被告人夏某乙涉嫌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开设赌场罪、寻衅滋事罪、强迫交易罪、敲诈勒索罪、非法拘禁罪;被告人穆某甲涉嫌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开设赌场罪、寻衅滋事罪,于年4月28日向本院移送审查起诉。本院受理后,于4月28日、30日已告知被告人有权委托辩护人,于4月28日已告知被害人有权委托诉讼代理人,依法讯问了被告人,听取了辩护人、被害人的意见,审查了案件材料。经审查认为被告人杨某丁涉嫌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开设赌场罪、敲诈勒索罪、侮辱罪,应当追究刑事责任,于年5月21日以盘检公诉补诉〔〕17号补充移送起诉通知书要求盘州市公安局移送审查起诉,盘州市公安局于年5月23日将被告人杨某丁移送审查起诉。本院受理后,同日已告知被告人有权委托辩护人,次日已告知被害人有权委托诉讼代理人,依法讯问了被告人,听取了被害人的意见,审查了全部案件材料。

其间,因案情复杂,延长审查起诉期限一次(自年5月29日至6月12日)。

经依法审查查明:

1、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

被告人杨某甲有兄妹5人,大姐杨某戊、三弟杨某乙、四妹杨某丁、五弟杨某丙,杨某甲与夏某乙结婚后育有3女,长女夏某甲、次女夏某丙、三女夏某丁。

年的一天,杨某丙因酒后到盘州市(原盘县)**派出所滋事被民警控制欲处理,杨某甲得知后带人到派出所对民警进行辱骂、滋扰长达一个多小时。年6月5日,杨某甲阻碍**乡政府拆除其临时搭建的违法建筑,公然持菜刀对政府工作人员进行追砍,被行政拘留十日。杨某甲“羊场第一泼辣”的恶名在羊场乡周边广为传播,被奉称为“二姐”。

年后,长期混迹于社会的蒋某甲、唐某甲分别与杨某甲的长女夏某甲、次女夏某丙谈恋爱并正式进入杨某甲家族。杨某甲在家族中有绝对权威,家族所有成员都听命于她的安排及调遣。杨某甲利用其在家族中的地位及杨某丙村主任、村支书的身份,组织蒋某甲、杨某乙、杨某丙、夏某甲、夏某乙、唐某甲、杨某丁等人以开设赌场、放高利贷等方式共同赚取经济利益。通过家族成员招募、笼络刑满释放人员穆某甲、杨某己(另案处理),社会闲散人员敖某某、岑某某、罗某甲、穆某乙(4人另案处理)等人为该组织效劳,奠定了该犯罪组织的人员基础。

年以来,被告人杨某甲等人有组织地实施一系列违法犯罪活动,以血缘、亲缘及经济利益为纽带,逐步形成了以杨某甲为首,被告人蒋某甲、杨某乙、杨某丙、夏某甲为骨干成员,被告人夏某乙、唐某甲、杨某丁、穆某甲及杨某己、敖某某等人为一般成员的家族式黑社会性质组织。该组织层级分明,分工明确,统一保管枪支、刀具等作案工具,形成了“都听杨某甲的”、“有事大家一起上”的不成文规约。

以杨某甲为首的黑社会性质组织在**乡及周边赌场“放码”(按日2%-10%不等计息)获取一定经济利益后,遂在**、**、**等乡镇大肆开设赌场非法获利人民币39万余元。通过实施寻衅滋事、敲诈勒索、非法拘禁、强迫交易等违法犯罪活动聚敛钱财人民币万余元,具有一定的经济实力。组织成员将非法所得用于租赁摆赌场地、发放工资、收买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摆平事端、购买作案工具、住房、车辆等维系组织运转。

以杨某甲为首的黑社会性质组织长期以**乡为据点,辐射周边乡镇,实施开设赌场、寻衅滋事、非法拘禁、敲诈勒索、非法持有枪支、弹药、故意伤害、强迫交易、非法侵入住宅、侮辱等违法犯罪活动,横行乡里,称霸一方。利用家族势力垄断羊场乡及周边的赌博行业,拉人参赌、使参赌人员欠下码钱,在赌场上使用枪支,武装护赌,震慑他人,壮大组织声威。以故意伤害、非法拘禁、寻衅滋事等手段暴力讨债,敲诈勒索、低价强买房屋,导致本案被害人卖房卖车抵债、有班不能上、有家不能回、甚至产生轻生念头,丧失基本的安全感,不敢通过正当途径举报、控告、主张自己的权利。该组织通过拉拢、腐蚀国家工作人员管靖等人,获得包庇、纵容,干扰村委会的工作秩序,致使羊场乡及周边赌博成风、社会风气败坏,严重破坏了当地社会、经济秩序,造成恶劣的社会影响。

具体犯罪事实如下:

(一)开设赌场罪

年至年8月期间,被告人杨某甲、蒋某甲、杨某乙、杨某丙、夏某甲、夏某乙、唐某甲、杨某丁、穆某甲等人以营利为目的,单独或伙同唐某乙、朱某某、卜某某、邓某甲、何某甲、邓某乙、李某甲、胡某某、廖某甲、杨某庚、董某甲、陈某某(以上12人另案处理)等人先后在**乡***村杨某甲家、粮仓仓库、**乡茶厅村、***村**、***等地以打麻将、“杀豹子”的方式开设赌场12次。期间,杨某甲提供资金并安排组织成员蒋某甲、杨某乙、杨某丙、夏某甲、夏某乙、唐某甲、杨某丁、穆某甲等人在赌场上抽头渔利、“放码”牟取非法利益。抽头渔利共计人民币39万余元。

1.年4月,被告人杨某甲、蒋某甲、杨某乙、夏某甲、夏某乙在**乡**村庞某某家及周围开设赌场,以“杀豹子”的方式赌博。蒋某甲负责抽水,杨某乙、夏某乙负责放哨,夏某甲负责“放码”。按照赌注大小抽头渔利,每天赌客10-30人,每天抽-元不等,开设时长10多天。

2.年5月至6月,被告人杨某甲、杨某乙、杨某丙与张某甲(另案处理)在**乡***村***及周边开设赌场,以“杀豹子”的方式赌博。杨某乙负责“放码”,杨某丙安排张某甲按照赌注大小抽头渔利,每天赌客20-30人,每天抽头渔利0-元不等,开设时长1个月左右。

3.年8月至9月,被告人杨某甲在**乡原法庭开设赌场,以打麻将的方式赌博,按赌注大小抽头渔利,每天抽20-元不等,开设时长2个多月。

4.年1月至2月,被告人杨某甲、蒋某甲、夏某甲、夏某乙在**乡***村家中开设赌场,以打麻将、“杀豹子”的方式赌博。杨某甲负责“放码”,蒋某甲负责邀约赌客、抽水,夏某甲负责抽水,夏某乙负责记账。按照赌注大小抽头渔利,每天赌客10余人,每天抽0-元不等,开设时长近半个月。

5.年9月至年2月,被告人杨某甲、蒋某甲、杨某乙、杨某丙、夏某甲、夏某乙、唐某甲、杨某丁、穆某甲伙同唐某乙、卜某某、何某甲等8人在**乡粮仓仓库开设赌场,以打麻将、“杀豹子”的方式赌博。蒋某甲、杨某乙带领唐某甲、穆某甲等8人使用枪支、刀具等工具护赌,夏某甲负责抽水、“放码”,夏某乙负责看场子、抽水,杨某丁、夏某丙(另案处理)负责“放码”。按赌注大小每天抽-元不等,每天赌客20-30人,共计抽头渔利人民币30余万元。

6.年5月,被告人杨某甲、蒋某甲、夏某甲在**乡***村张某乙家开设赌场,以“杀豹子”的方式赌博。杨某甲负责抽水,蒋某甲负责看场子,夏某甲负责“放码”,按赌注大小抽头渔利,每天赌客20余人,开设时长6天左右。

7.年5月,被告人杨某甲、蒋某甲、夏某甲在**乡***村***开设赌场,以“杀豹子”的方式赌博。蒋某甲负责抽水,夏某甲负责“放码”。按赌注大小抽头渔利,每天赌客10余人,每天抽-元不等。

8.年6月,被告人杨某甲、蒋某甲、夏某甲在**乡***村家中开设赌场,以打麻将、“杀豹子”的方式赌博。蒋某甲负责抽水,夏某甲负责“放码”,按赌注大小抽头渔利,每天赌客10余人,每天抽-元不等,开设时长10余天。

9.年6月至7月,被告人杨某甲、蒋某甲、夏某甲、杨某丁伙同李某甲、胡某某、廖某甲等7人在**镇**桥*号桥、**乡**桥*号桥坡上开设赌场,以“杀豹子”的方式赌博。蒋某甲负责“放码”、抽水、接送赌客,夏某甲、杨某丁负责“放码”。按赌注大小抽头渔利,每天赌客20-50人,每天抽0-元不等,开设时长1个多月。

10.年下半年,被告人杨某甲、蒋某甲、夏某甲在**乡***村**开设赌场,以“杀豹子”的方式赌博。蒋某甲负责抽水,夏某甲负责“放码”,按赌注大小抽头渔利,每天赌客10余人。

11.年2月,被告人杨某甲、夏某甲、杨某丁在**乡***村杨某丁家中开设赌场,以“杀豹子”的方式赌博。夏某甲负责抽水,按赌注大小抽头渔利,每天赌客20-30人,每天抽-元不等。年2月27日,赌场被**派出所民警查处,现场收缴赌资人民币元。

12.年8月,被告人杨某甲、蒋某甲、杨某乙、夏某甲在**乡***村**开设赌场,以“杀豹子”的方式赌博。蒋某甲、夏某甲负责抽水,杨某乙负责“放码”,按赌注大小抽头渔利,每天赌客20余人,每天抽-元不等,开设时长3天。

(二)寻衅滋事罪

1.年10月1日20时许,被告人杨某甲、蒋某甲、杨某乙、杨某丙、夏某乙以被害人康某甲在杨某甲家买香烟时摸杨某甲女儿的手为由,持刀、钢管等凶器对康某甲进行追撵至**乡***村活动室,被害人康某乙见到后上前制止,杨某甲、夏某乙进行辱骂,杨某乙、杨某丙持凶器将康某乙、康某甲打伤,并将二人罚跪在地。经盘州市公安司法鉴定中心鉴定,康某乙、康某甲所受损伤为轻微伤。

2.年下半年的一天,被告人杨某甲与被害人唐某乙在**乡**赌场上因口角发生抓打被他人劝开,杨某甲电话告知被告人夏某甲后,夏某甲邀约被告人蒋某甲持钢管在路上拦截杨某甲与唐某乙共同乘坐的车辆对唐某乙进行殴打。

3.年11、12月份的一天下午,被告人杨某甲、蒋某甲、杨某乙、杨某丙、夏某甲、穆某甲与杨某己、敖某某等人持钢管、宝剑到**乡**村被害人张某丙家索债,张某丙不在家,杨某甲等人对张某丙的妻子张某丁、儿子张某戊进行辱骂、殴打,强迫张某戊下跪,用钢管将张某丙家门窗砸坏。

4.年2月份的一天12时许,被害人何某乙、李某乙在**乡***村何某乙家门口路上追赶野鸭子,因野鸭子撞到一辆面包车,面包车驾驶员(身份不详)要求何某乙等人赔钱并打电话叫人,随后被告人杨某甲、蒋某甲赶到现场对何某乙进行辱骂,蒋某甲持刀对何某乙进行追撵。

5.年6月2日21时许,被告人杨某甲、蒋某甲、唐某甲到**乡**村付某某家索债,付某某未在家,杨某甲、唐某甲对付某某的妻子易某某进行辱骂并持木棒将其打伤,经盘州市公安司法鉴定中心鉴定,易某某所受损伤为轻微伤。

6.年至年,被告人杨某甲、蒋某甲、夏某甲、唐某甲分别与杨某乙、杨某丙、夏某乙、夏某丙等人采用滋扰、恐吓等方式实施暴力讨债、摆平家族事端。

(1)年7月份的一天,杨某甲将被害人唐某乙叫到家中逼迫还钱,杨某甲、杨某乙对唐某乙进行辱骂、殴打。

(2)年9、10月份的一天17时许,杨某甲、蒋某甲、夏某乙与杨某己到**镇***村张某己(已死亡)家,对被害人张某己及其妻徐某某进行威胁、恐吓索要债务。

(3)年下半年的一天,杨某甲、蒋某甲、唐某甲到**乡***村杨某辛家,对被害人杨某辛进行殴打索要码钱。

(4)年5、6月份的一天14时许,杨某乙驾驶一辆带警笛的越野车在**乡*村桥边开车拦截被害人罗某乙所乘车辆向其索要码钱,并将罗某乙从车上拖下进行辱骂、殴打。

(5)年7月份的一天,杨某甲安排蒋某甲、高某某(另案处理)到普安县将被害人李某丙带至杨某甲家中索要码钱,对李某丙进行威胁、恐吓,迫使李某丙写下借条并由其兄李某丁、姐夫段某某担保后得以离开。

(6)年8、9月份的一天,杨某甲、夏某甲、夏某丙(另案处理)在杨某甲家门前将怀抱婴儿的董某乙从车上揪下索要码钱,杨某甲、杨某丙、夏某甲、夏某丙对董某乙用揪头发、打耳光的方式进行辱骂、殴打,致使其怀中婴儿坠地,董某乙被迫将人民币4万元拿给杨某甲后得以离开。

(7)年上半年的一天,杨某甲到**乡供电所找被害人罗某乙索要码钱,将罗某乙强行带至杨某甲家门口进行殴打,并以扒衣服的方式对罗某乙进行羞辱。

(8)年7月2日15时许,杨某乙到**供电所找被害人罗某乙索要码钱,用皮带、拖鞋对罗某乙进行殴打。

(9)年7月13日,杨某甲、杨某丙、唐某甲到**乡**村帮杨某甲的大姐杨某戊摆平与被害人袁某某的土地纠纷时,对袁某某夫妇进行威胁、辱骂并将袁某某打伤。经盘州市公安司法鉴定中心鉴定,袁某某所受损伤为轻微伤。

(10)年至年期间,杨某甲以利滚利、反复变更借条的方式累加被害人吴某某的债务,并多次找其索债。年9月初,杨某甲、蒋某甲、夏某甲、唐某甲到**镇**、****以威胁、辱骂等方式对吴某某及其父母进行滋扰、纠缠。吴某某及其父母被迫偿还人民币10万余元。

(11)年至年期间,杨某甲等人多次到被害人贺某甲的工作单位及亲人家中索债。年9、10月份的一天,杨某甲、夏某甲、唐某甲在红果对贺某甲进行威胁、滋扰,逼迫其兄贺某乙从水城赶到红果帮贺某甲还债,贺某甲、贺某乙被迫偿还人民币8万余元。

(12)年10月10日凌晨,夏某丁与卢某某发生矛盾后将此事告知杨某甲、夏某甲等人,夏某甲电话告知蒋某甲,凌晨4时许蒋某甲带领穆某甲、夏某丁等人到**乡***村卢某某家中,持木棒将卢某某家摩托车和凳子砸坏;当天11时许,杨某甲、杨某乙、夏某甲、唐某甲与夏某丙等人再次来到卢某某家中,对卢某某家人进行辱骂、殴打,因羊场派出所民警正在卢某某家,杨某乙带领岑某某等人持械在卢某某家后面等待,为杨某甲造势。

(三)故意伤害罪

年8月23日下午,被告人杨某乙到**乡供电所找被害人罗某乙索要码钱,并在供电所宿舍对罗某乙进行殴打致罗某乙受伤,经贵州中一司法鉴定中心鉴定,罗某乙所受损伤为重伤二级。

(4侮辱罪

年7、8月份的一天10时许,被告人杨某甲、蒋某甲、杨某乙、夏某甲、杨某丁到**乡供电所找被害人罗某乙索要码钱,在供电所院坝内殴打罗某乙,并以辱骂、强行扒光衣服的方式当众对其进行侮辱。

(五)敲诈勒索罪

1.年2月5日10时许,被告人杨某甲的女儿夏某丙驾驶的云D5****轿车与被害人冉某某驾驶的贵AH****号牌皮卡车在**乡杨某甲家门口发生刮擦,被告人杨某甲、夏某乙将冉某某带至家中,与被告人蒋某甲一起对其进行威胁,冉某某被迫赔偿杨某甲家人民币1.28万元才得以离开。

2.年12月19日,被告人蒋某甲、夏某甲与杨某壬、吴某某等人在**乡财政所工作人员杨某癸家中打麻将,蒋某甲输了几百元钱后以杨某癸打假牌为由要求赔钱,被告人杨某甲得知后到现场与蒋某甲、夏某甲一起在杨某癸家中与杨某癸及其妻发生争执、打架,之后杨某甲采用滋扰、举报、恐吓等手段,逼迫杨某癸进行私了,杨某癸因害怕杨某甲等人的纠缠,被迫赔偿人民币2.4万元。

3.年1月25日早上,被告人杨某甲以被害人査某甲为被告人杨某丁的丈夫邵某甲选的墓地风水不好,导致杨某丁生病为由,安排被告人蒋某甲将査某甲带至杨某丁家,由邵某乙(另案处理)看守,被告人杨某甲、杨某丙对査某甲进行威胁、辱骂,强迫査某甲赔偿人民币6.6万元,査某甲的家人筹到人民币3万元送到杨某丁家,査某甲在蒋某甲草拟的协议上签字赔款,于次日凌晨两点得以离开。

4.年11月20日,被告人唐某甲驾驶的云D0****号现代轿车与被害人李某戊驾驶的云DE****号大众轿车在**乡卫生院附近发生碰撞,后被告人杨某甲、夏某乙、唐某甲以辱骂、威胁的手段向李某戊索赔,李某戊被迫于年11月24日签订协议书并给付人民币3.6万元。同年12月2日唐某甲将车辆送修花费人民币元。

(六)非法拘禁罪

1.年8、9月份,被告人杨某甲、蒋某甲、杨某丙从城关镇将被害人李某己强行带至**乡***村杨某甲家中索要码钱,杨某甲对李某己进行殴打,并安排被告人夏某乙和夏某丁(另案处理)负责看守,限制李某己人身自由四天三夜。

2.年9、10月份的一天18时许,被告人杨某甲将被害人张某己带至杨某甲家中索债,安排杨某己、罗某甲看守,二人于次日9时许将张某己带离杨某甲家。

3.年1月的一天17时许,被告人杨某甲、蒋某甲开车到**乡**村强行将被害人唐某丙带至**乡***村杨某甲家中索要码钱,杨某甲对唐某丙以辱骂、罚跪的方式进行侮辱,唐某丙被迫在被告人夏某乙代笔书写的欠条上签字后,于当日20时许得以离开。

4.年6、7月份,被告人杨某甲将被害人高某某扣留在羊场乡杨家寨村杨某甲家中索要码钱,高某某在其家人赶来签下借条并用工程承包合同担保后得以离开。高某某被杨某甲非法限制人身自由超过12小时。

5.年9月7日,被告人杨某甲因无法找到杨某壬偿还码钱,便将担保人廖某乙喊到**乡***村杨某甲家中逼其还钱,被告人杨某甲、蒋某甲、夏某甲、唐某甲、夏某乙等人限制廖某乙人身自由两天两夜,并对廖某乙进行辱骂、殴打,年9月9日晚,廖某乙被逼将自己的皮卡车以人民币1.6万元的低价出卖加上借款凑足人民币2.2万元给杨某甲,才得以离开。

(七)非法持有枪支、弹药罪

年9月至年2月,被告人杨某甲、杨某乙、杨某丙等人在**乡粮仓仓库开设赌场期间,杨某甲安排杨某乙带领蒋某甲等人维护赌场秩序,杨某乙使用枪支护赌,并在赌场鸣枪、将其存放于车内的多支枪支展示给邓某丙、罗某甲等人看,以便形成威慑。

年8月23日、8月24日、9月3日及9月7日,盘州市公安局分别对被告人杨某乙位于**乡***村的廉租房、其使用的车牌号为贵EG****福特蒙迪欧轿车及其**电厂的住房进行搜查,搜查出枪支13支、各类子弹余枚,经六盘水市公安司法鉴定中心鉴定,以火药为动力的自制枪6支,以气体为动力的自制枪4支(其中1支不能击发);制式子弹12枚(其中军用制式步枪子弹5枚),运动手枪子弹7枚,自制子弹87枚。

年8月30日,盘州市公安局对被告人杨某丙家进行搜查,搜出枪支13支,各类子弹枚(制式子弹发,猎枪子弹20枚,气枪子弹枚,射钉子弹余枚,铅弹枚)维护枪支设备(铁砂弹、枪油)等物品若干,经六盘水市公安司法鉴定中心鉴定,以火药为动力的枪支9支(一支不能击发),以气体为动力的枪支4支;军用制式子弹枚,气枪铅弹枚,猎枪弹20枚。经辨认,其中两只枪曾被杨某乙在**乡粮仓仓库赌场用于护赌。

(八)非法侵入住宅罪、强迫交易罪

年,被害人唐某乙帮李某己向被告人杨某甲借码钱人民币5万元,后多次还款。年5月至12月,被告人杨某甲多次到被害人唐某乙位于**乡街上三岔路口家中采用滋扰的方式对唐某乙进行暴力讨债,强行占有唐某乙房屋并安排人居住,年9月25日,杨某甲将该房屋租给黄某某开店及居住,租期为五年。

被告人杨某甲为非法占有该房屋,年3月2日,杨某甲以被害人唐某乙所欠码钱已达人民币22万元为由,伙同被告人夏某乙逼迫唐某乙将房屋以人民币26万元的低价用于抵账,在杨某甲等人的胁迫下,唐某乙被迫签订房屋买卖合同。之后,为掩盖其非法行为,被告人杨某丙重新书写了房屋买卖合同,用***村村委会的公章加盖在房屋买卖合同上,被告人杨某乙到***村村委会对村委会工作人员进行纠缠,要求村委会工作人员对杨某甲购买唐某乙房屋一事做见证,并加盖村委会公章。经贵州昊远房地产土地评估有限公司进行估价,涉案房屋及附属构筑物价值人民币51.07万元。

二、其他犯罪

1.寻衅滋事罪

年1月的一天下午,被告人杨某乙伙同岑某某到**乡**村被害人张某丙家索要个人债务,期间杨某乙持刀对张某丙进行威胁、恐吓。张某丙无法偿还,杨某乙、岑某某在张某丙家滞留至次日上午。

年8月17日,盘州市公安局对杨某甲等人以涉嫌开设赌场罪立案侦查,随后对各被告人实施抓捕。年8月23日,被告人杨某甲在曲靖市**区**街道**小学**村小区内被抓获。年8月28日,被告人蒋某甲到盘州市公安局投案。年8月23日,被告人杨某乙在**乡***村廉租房内被抓获。年9月4日,被告人杨某丙被盘州市公安局民警从盘州市监察委谈话室拘传至盘州市公安局办案区接受调查。年8月24日,被告人夏某甲在盘州市**乡被抓获。年8月23日,被告人夏某乙在盘州市**乡***村家中被抓获。年8月23日,被告人唐某甲在曲靖市**区**街道**小学**村小区内被抓获。年3月12日,被告人杨某丁在**乡***村***组家中被抓获。年10月24日,经盘州市公安局民警电话通知,被告人穆某甲到盘州市公安局办案区投案。

本院认为,被告人杨某甲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以暴力、威胁等手段,有组织地进行违法犯罪活动;开设赌场;随意殴打他人、辱骂、恐吓、滋扰、纠缠他人,情节恶劣;故意伤害他人,致人重伤;以暴力公然侮辱他人,情节严重;敲诈勒索他人财物,数额巨大;非法剥夺他人人身自由,具有殴打、侮辱情节;违反国家枪支管理规定,非法持有枪支、弹药;非法进入他人住宅;以威胁手段强买房屋,其行为已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九十四条第一款、第四款、第五款、第三百零三条第二款、第二百九十三条、第二百三十四条第二款、第二百四十六条、第二百七十四条、第二百三十八条第一款、第一百二十八条第一款、第二百四十五条、第二百二十六条,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以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开设赌场罪、寻衅滋事罪、故意伤害罪、侮辱罪、敲诈勒索罪、非法拘禁罪、非法持有枪支、弹药罪、非法侵入住宅罪、强迫交易罪追究其刑事责任。被告人杨某甲犯数罪,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六十九条。

被告人蒋某甲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以暴力、威胁等手段,多次进行违法犯罪活动;开设赌场;随意殴打他人、辱骂、恐吓、滋扰、纠缠他人,情节恶劣;以暴力公然侮辱他人,情节严重;敲诈勒索他人财物,数额巨大;非法剥夺他人人身自由,具有殴打情节,其行为已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九十四条第一款、第四款、第五款、第三百零三条第二款、第二百九十三条、第二百四十六条、第二百七十四条、第二百三十八条第一款,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以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开设赌场罪、寻衅滋事罪、侮辱罪、敲诈勒索罪、非法拘禁罪追究其刑事责任。被告人蒋某甲犯数罪,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六十九条。

被告人杨某乙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以暴力、威胁等手段,多次进行违法犯罪活动;开设赌场;随意殴打他人、辱骂、恐吓、滋扰、纠缠他人,情节恶劣;故意伤害他人,致人重伤;以暴力公然侮辱他人,情节严重;违反国家枪支管理规定,非法持有枪支、弹药;以威胁手段强买房屋,其行为已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九十四条第一款、第四款、第五款、第三百零三条第二款、第二百九十三条、第二百三十四条第二款、第二百四十六条、第一百二十八条第一款、第二百二十六条,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以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开设赌场罪、寻衅滋事罪、故意伤害罪、侮辱罪、非法持有枪支、弹药罪、强迫交易罪追究其刑事责任。被告人杨某乙犯数罪,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六十九条。

被告人杨某丙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以暴力、威胁等手段,多次进行违法犯罪活动;开设赌场;随意殴打他人、辱骂、恐吓、滋扰、纠缠他人,情节恶劣;敲诈勒索他人财物,数额巨大;非法剥夺他人人身自由,具有殴打情节;违反国家枪支管理规定,非法持有枪支、弹药;以威胁手段强买房屋,其行为已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九十四条第一款、第四款、第五款、第三百零三条第二款、第二百九十三条、第二百七十四条、第二百三十八条第一款、第一百二十八条第一款、第二百二十六条,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以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开设赌场罪、寻衅滋事罪、敲诈勒索罪、非法拘禁罪、非法持有枪支、弹药罪、强迫交易罪追究其刑事责任。被告人杨某丙犯数罪,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六十九条。

被告人夏某甲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以暴力、威胁等手段,多次进行违法犯罪活动;开设赌场;随意殴打他人、辱骂、恐吓、滋扰、纠缠他人,情节恶劣;以暴力公然侮辱他人,情节严重;敲诈勒索他人财物,数额较大;非法剥夺他人人身自由,具有殴打情节,其行为已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九十四条第一款、第四款、第五款、第三百零三条第二款、第二百九十三条、第二百四十六条、第二百七十四条、第二百三十八条第一款,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以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开设赌场罪、寻衅滋事罪、侮辱罪、敲诈勒索罪、非法拘禁罪追究其刑事责任。被告人夏某甲犯数罪,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六十九条。

被告人夏某乙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以暴力、威胁等手段,多次进行违法犯罪活动;开设赌场;随意殴打他人、辱骂、恐吓、滋扰、纠缠他人,情节恶劣;敲诈勒索他人财物,数额巨大;非法剥夺他人人身自由,具有殴打、侮辱情节;以威胁手段强买房屋,其行为已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九十四条第一款、第四款、第五款、第三百零三条第二款、第二百九十三条、第二百七十四条、第二百三十八条第一款、第二百二十六条,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以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开设赌场罪、寻衅滋事罪、敲诈勒索罪、非法拘禁罪、强迫交易罪追究其刑事责任。被告人夏某乙犯数罪,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六十九条。

被告人唐某甲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以暴力、威胁等手段,多次进行违法犯罪活动;开设赌场;随意殴打他人、辱骂、恐吓、滋扰、纠缠他人,情节恶劣;敲诈勒索他人财物,数额巨大;非法剥夺他人人身自由,具有殴打情节,其行为已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九十四条第一款、第四款、第五款、第三百零三条第二款、第二百九十三条、第二百七十四条、第二百三十八条第一款,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以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开设赌场罪、寻衅滋事罪、敲诈勒索罪、非法拘禁罪追究其刑事责任。被告人唐某甲犯数罪,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六十九条。

被告人杨某丁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以暴力、威胁等手段,多次进行违法犯罪活动;开设赌场;以暴力公然侮辱他人,情节严重;敲诈勒索他人财物,数额巨大,其行为已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九十四条第一款、第四款、第五款、第三百零三条第二款、第二百四十六条、第二百七十四条,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以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开设赌场罪、侮辱罪、敲诈勒索罪追究其刑事责任。被告人杨某丁犯数罪,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六十九条。

被告人穆某甲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以暴力、威胁等手段,多次进行违法犯罪活动;开设赌场;随意殴打他人、辱骂、恐吓、滋扰、纠缠他人,情节恶劣,其行为已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九十四条第一款、第四款、第五款、第三百零三条第二款、第二百九十三条,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以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开设赌场罪、寻衅滋事罪追究其刑事责任。被告人穆某甲犯数罪,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六十九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六条第一款的规定,提起公诉,请依法判处。图片来自网络侵删。


转载请注明原文网址:http://www.shuichengzx.com/scxcz/13155.html
------分隔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