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1/4/13来源:本站原创作者:佚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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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东昌府区教育和体育局关于做好年返流学生安置工作的通知》有关文件要求,结合学校实际情况,制定《水城小学关于返流学生工作方案》。

一、安置范围:

仅限因年招生过程中,在我校报名,但因提供证件时间不足一年,当时不符合入学条件,年符合条件后的义务教育阶段级学生一年级在籍学生。

二、时间安排:

年7月18日——7月25日。

(一)报名时间:7月18日-20日

符合转学安置条件的学生家长携带相关纸质材料,在规定时间内,持相关证明材料,直接到水城小学申请转学,参加初审,逾期不予办理。工作时间安排:上午8:30——11:30;下午2:30——5:30。我校安排组织专门工作人员负责接待报名工作,并且向社会公示报名咨询电话,对不符合报名入学条件的学生家长耐心解释。

(二)材料复核时间:7月21日-24日

学校将家长提交的入学材料,到相关职能部门进行查验审核,审验合格后,予以录取。(根据学校学位情况,按类别和时间顺次予以录取到本校或协调分流到附近公办小学。)

(三)录取公示时间:7月25日。

三、提交材料和录取方法:

返流学生入学材料分类和年招生政策要求相同,材料经学校审核合格后,录取公示无异议后,办理相关手续。

(一)材料审核分类

材料审核划分为四类:

1类:东昌府区片区内户籍子女

需要提供:

户口本、监护人身份证。

2类:东昌府区户籍随迁子女,有房产

需要提供:

(1)户口本、监护人身份证;

(2)经商类提供1年以上工商营业执照,同时提供经营场所的房屋产权证或门市租赁合同以及房主的身份证;务工类提供1年以上正式劳动合同和职工养老保险交纳凭证;

(3)不动产权证(或房产证)或购房合同和购房发票(房产已交付使用)。

3类:非东昌府区户籍随迁子女,有居住证和房产

需要提供:

(1)户口本、监护人身份证;

(2)经商类提供1年以上工商营业执照,同时提供经营场所的房屋产权证或门市租赁合同以及房主的身份证;

务工类提供1年以上正式劳动合同和职工养老保险交纳凭证;

(3)不动产权证(或房产证)或购房合同和购房发票(房产已交付使用);

(4)1年以上居住证(仅限非东昌府区户籍)。

4类:外来经商务工人员随迁子女,租房居住

需要提供:

(1)户口本、监护人身份证;

(2)经商类提供1年以上工商营业执照、经营场所的房屋产权证或门市租赁合同以及房主的身份证;

务工类提供1年以上正式劳动合同和职工养老保险交纳凭证;

(3)1年以上居住证(仅限非东昌府区户籍);

(4)1年以上房屋租赁合同,同时提供房主的房屋产权证和身份证。

(二)材料时限要求

1.户口迁入时间截止到7月20日报名时间结束之前有效。

2.工商营业执照、正式劳动合同、职工养老保险、居住证、住房合同等证件,要求年9月1日至年8月31日要满一年。

(三)录取方法

报名审核后符合入学条件的学生,按照材料审核的四类依次录取。同类情况,按照户口迁移时间、居住证办理时间、经商务工证件办理时间的先后,依次录取。

根据解决大班额问题和创建国家义务教育发展优质均衡县工作要求,结合我校实际情况,为保证年与年招生分流工作的一致性和公平性,将对第四类返流学生进行分流,如前三类符合要求的返流学生人数超出我校可提供的学位,也将进行分流。分流安排将上报区教体局,根据上级安排,协调安置到附近有学位的公办小学就读。

四、工作要求:

(一)学校成立返流工作领导小组,具体负责年学生返流安置工作。

(二)严肃工作纪律

学校严格按照规定的程序和条件招收返流学生,确保招生过程公平、公开,公正、透明。对不符合入学条件的严禁招收,对违规招生的个人严肃问责,对证件造假的,取消返流安置入学资格。

(三)加强政策宣传

通过水城小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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