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享受对象 凡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且年满60周岁,未领取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及政府规定的离退休费、退职生活费,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城乡居民,可以领取基本养老保险:①新型农村养老保险或城镇居民养老保险制度实施时,已满60周岁的;②新型农村养老保险或城镇居民养老保险制度实施时,已满45周岁、未满60周,按年缴费的;③新型农村养老保险或城镇居民养老保险制度实施时,未满45周岁,累计缴费15年以上的。 二、享受标准 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由基础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构成,目前国家规定的基础养老金为每人每月70元,个人养老金目前为个人账户全部储存额除以。 三、办理流程 (一)参保 申请→村(居)受理→初审→符合条件的上报乡(镇、社区、街道办)人资社保中心→乡(镇、社区、街道办)人资社保中心录入参保系统。 条件:凡年满16周岁(不含在校学生),非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以及不属于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覆盖范围的城乡居民。 所需资料: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1份、居民身份证(或户籍证明)原件及复印件1份、参保人社保卡或邮政银行卡复印件、已填写好的《贵州省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登记表》 (二)参保信息变更登记 申请→村(居)受理→上报乡(镇、社区、街道办)人力资源社保中心→乡(镇、社区、街道办)人资社保中心每月15日前报县社会保险事业局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股变更。 条件: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的人员信息发生变更的(人员信息主要包括:姓名、居民身份证号码、缴费档次、银行账号、民族、居住地址、联系电话、户籍所在地等信息)。 所需资料: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1份、居民身份证(或户籍证明)原件及复印件1份、已填写好的《贵州省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变更登记表》 (三)待遇申领 申请→村(居)受理→上报乡(镇、社区、街道办)人力资源社保中心初审并在系统内申领→乡(镇、社区、街道办)人资社保中心每月15日前报县社会保险事业局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股复核。 条件:凡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且年满60周岁,未领取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及政府规定的离退休费、退职生活费,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城乡居民,可以领取基本养老保险:新农保或城居保制度实施时,已满60周岁的;新农保或城居保制度实施时,已满45周岁、未满60周,按年缴费的;新农保或城居保制度实施时,未满45周岁,累计缴费15年以上的。 所需资料: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1份、居民身份证(或户籍证明)原件及复印件1份、参保人社保卡或邮政银行卡复印件、已填写好的《贵州省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待遇领取申请表》 (四)注销登记 申请→村(居)受理→上报乡(镇、社区、街道办)人力资源社保中心→乡(镇、社区、街道办)人资社保中心每月15日前报县社会保险事业局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股复核。 条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即可):参保人员死亡的;参保人员出国(境)定居的;参保人员保险关系转出或已享受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等其他社会养老保险待遇的。 所需资料: ①参保人员死亡的:医院出具的死亡证明,或民政部门出具的火化证明(非火化区除外),或公安部门出具的户籍注销证明;人员失踪宣告死亡的,应提供司法部门出具的宣告死亡证明;二是指定受益人或法定继承人的户口簿、居民身份证(或户籍证明)原件和复印件1份,能够确定其继承权的法律文书、公证文书或公安机关及乡镇(街道)、村(居)委会等部门出具的有关证明材料等;三是参保人员个人账户余额无法通过原银行账户支取的,指定受益人或法定继承人还需提供指定金融机构的其他账户信息;四是已填写好的《贵州省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注销登记表》1份。②出国(境)定居的:一是本人户口簿、居民身份证(或户籍证明)原件和复印件1份;二是出国(境)定居证明材料1份;三是已填写好的《贵州省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注销登记表》1份。③享受其他社会养老保险待遇的:一是本人户口簿、居民身份证(或户籍证明)原件和复印件1份;二是享受其他社会养老保险待遇领取证明材料;三是已填写好的《贵州省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注销登记表》1份。 县社会保障局;咨询 扶贫站赞赏 长按治疗皮肤病最好的医院哪家白癜风医院权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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