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17/8/19来源:本站原创作者:佚名

 我家住商州江南小区某号楼三层,这段时间一直不断下雨,9月10日晚发现房间天花板大量漏水,流到地上到处都是,擦都擦不及,无奈之余找到江南小区东片物业公司。由于是晚上,第二天物业便联系上四楼住户,才知因屋顶漏水而造成。

  我一直再等物业反馈信息,直至9月13日还是无消息,便借下班休息之机到物业服务办询问情况。一位程(音)姓女经理很随意地回答了郭先生的问题,第一,建筑方保修期已过;第二,不用专项维修金维修;第三,不出示不维修书面材料;第四,不提供解决问题途径。

  《陕西省物业管理条例》第十五条规定“管理、使用和续筹专项维修资金”由业主大会决定,不是由那位程经理一人决定。第六十一条规定,物业服务包括“物业的养护和维修要求”程经理却置之脑后,确实让人不可思议!

  对于我家房屋漏水问题,不知何日有个圆满的结局。连阴雨还一直在下着,我们一家老小苦苦期待着江南小区东片区物业服务有限公司的圆满处理结果。(商州市民郭先生)

点击文章最下方“阅读原文”查看评论

订阅与联系

?回文章顶部,点“在商洛”进行订阅(推荐)

?搜号码:inshangluo_







































北京白癜风医院怎么样
白癜风医院哪家最权威

转载请注明原文网址:http://www.shuichengzx.com/scxtq/73.html
------分隔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