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省第十二次党代会和全省全省第三次大扶贫战略行动推进大会精神,近日,水城县民政局下发了《关于对全县困难群体基本生产、生活状况进行排查的紧急通知》(水民通字〔〕44号)。要求,各乡(镇、街道)要在低保提标核查的基础上,认真对困难群体再进行一次拉网式排,覆盖到每一个群众、每一个困难群体,落实好“应保尽保、应救则救”,确保在脱贫攻坚中“不漏一人、不落实下一个困难群体”,使困难群体在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进程中不落下、不掉队。 通知明确,从年5月15起到6月15日结束,利用一个月时间重点对三种群体进行排查。一是特殊困难群体:主要指达到低保保障、特困供养、精神病救治、孤儿保障、高龄津贴、抚恤定补及生活补助、灾民救助等救助条件但未享受相关救助的群体;或享受了相关民政社会救助,但生活仍有困难的老年人、未成年人、重度残疾人和重病患者等群体的基本生产、生活状况。二是低收入群体(含边缘群体):主要指家庭人均收入高于我县低保标准,低于低保标准2倍的普通群体及因病、因灾、因学、因残等导致家庭自行承担费用超过家庭前12个月总收入50%以上,且剩余收入低于低保标准2倍的群体的基本生产、生活状况。三是其他群体:家庭成员中外出务工、特殊原因暂时搬离本地半年以上人员、流浪乞讨人员及其他困难群体的基本生产、生活状况。 通知要求,各乡(镇、街道)社会事务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服务中心、留守儿童关爱服务中心要加强协调,增强工作责任心,成立相关排查工作领导小组,组织精干力量,采取全面入户走访的方式,对特殊困难群体、低收入群体(边缘群体)、其他群体的相关情况进行“拉网式”排查摸底登记,逐户摸清困难群众生产、生活状况。 通知指出,通过排查,对符合民政社会救助条件的要坚决纳入救助保障范围,不符合救助条件的及时予以取消,并做好政策解释工作。因政策因素或其他特殊原因不符合享受社会救助政策或享受社会救助政策后,发生突发性、临时性、紧迫性急难问题的困难群体,各乡(镇、街道)要综合考虑其家庭实际情况,通过“救急难”快速响应机制、社会力量参与机制和个案会商机制等予以特殊处理,确保困难群众求助有门、受助及时。 通知强调,各乡(镇、街道)要加大宣传力度,充分利用广播、宣传标语、LED显示屏、村务公开栏等宣传手段,加大对城乡社会救助政策的宣传力度,提高广大人民群众知晓率。此次排查的情况将作为下步实施各类民政社会救助的重要依据,同时纳入县民政局对乡(镇、街道)年度考核重要内容之一。凡是对此次排查工作不重视,弄虚作假、敷衍塞责,措施不到位、排查不深入,影响全县民政社会救助整体工作水平,或造成群众非正常上访或引发群体性事件的,将严格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赞赏 长按看白癜风权威的医院治疗白癜风的医院哪个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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