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三河市政府公开通报,燕郊多家无证教育机构因违法办学被教体局关停,燕郊家长千万注意!燕郊多家教育机构被关停三河市政府公开通报处罚决定1燕郊某幼儿园要求立即停止违法办学 行政处罚决定书 (三教体)罚决字()第(1)号 李**: 李**,女,年**月**日出生,山西省**区人,身份证号码:************,联系电话*****,现居住三河市燕郊开发区****小区**栋**号。 经本机关依法调查,李**于年**月至今,租赁三河市燕郊开发区****大街**号开办****幼儿园。园舍占地平方米,建筑面积平方米,其中教室11间,幼儿寝室11间;目前聘用35名教职工,开设学前教育相关课程,招收3—6岁幼儿人,每生每月收费元;无《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学校办学许可证》。 现查明,李**举办的****幼儿园,未经教育行政部门批准,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第12条、《河北省民办教育条例》第12条的相关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第64条、《河北省民办教育条例》第41条之规定,决定如下: 立即停止违法办学行为。 如不服本处罚决定,可以在收到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六十日内向三河市人民政府或廊坊市教育局申请行政复议,也可在六个月内向三河市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期间,本处罚决定不停止执行。 2燕郊某培训班要求立即停止违法办学行政处罚决定书 (三教体)罚决字()第(2)号 张**: 张**,女,年**月**日出生,陕西省**县人,身份证号码:************,联系电话*****,现居住三河市燕郊开发区****小区**栋**号。 经本机关依法调查,张**于年**月至今,租赁三河市燕郊开发区****小区底商开办****培训班。园舍占地76平方米,建筑面积平方米,其中教室6间;目前聘用8名教职工,开设文化课相关课程,招收学员15人,收费-元/课时;无《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学校办学许可证》。 现查明,张**举办的****培训班,未经教育行政部门批准,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第12条、《河北省民办教育条例》第12条的相关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第64条、《河北省民办教育条例》第41条之规定,决定如下: 立即停止违法办学行为。 如不服本处罚决定,可以在收到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六十日内向三河市人民政府或廊坊市教育局申请行政复议,也可在六个月内向三河市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期间,本处罚决定不停止执行。 3燕郊某补习班要求立即停止违法办学行政处罚决定书 (三教体)罚决字()第(3)号 张**: 张**,女,年**月**日出生,河北省**县人,身份证号码:************,联系电话*****,现居住三河市燕郊开发区****小区**栋**号。 经本机关依法调查,张**于年**月至今,租赁三河市燕郊开发区****小区**室开办****补习班。园舍占地平方米,建筑面积平方米,其中教室1间;目前聘用4名教职工,开设文化课相关课程,招收学员10人,每人收费元;无《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学校办学许可证》。 现查明,张**举办的****补习班,未经教育行政部门批准,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第12条、《河北省民办教育条例》第12条的相关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第64条、《河北省民办教育条例》第41条之规定,决定如下: 立即停止违法办学行为。 如不服本处罚决定,可以在收到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六十日内向三河市人民政府或廊坊市教育局申请行政复议,也可在六个月内向三河市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期间,本处罚决定不停止执行。 燕郊新增17所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廊坊市教育局发布公告廊坊市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公示名单请将孩子送入有证正规幼儿园此前,有家长询问无证幼儿园是否有影响?无证幼儿园已取缔,请入学正规幼儿园文章来源:三河市政府信息公开栏 转载请注明原文网址:http://www.shuichengzx.com/scxjt/7070.html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