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随着全县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我县的教育事业呈现出蒸蒸日上的良好局面。学校办学条件进一步改善、教师队伍建设进一步增强、教育教学质量逐年提高,也涌现出一批办学条件较好、教育质量较高、社会信誉度较好的民办学校(幼儿园),为全县的教育事业发展做出来较大的贡献,但同时也出现了大量未经审批机关批准、擅自举办的非法民办学校(幼儿园)。这些民办学校(幼儿园)普遍以营利为目的,有的缺少合格师资、办学条件不达标、办园行为不规范、小学化倾向严重,违背了幼儿成长规律,影响了幼儿的智力开发;有的租用民宅开办,不仅办学条件达不到标准,而且在消防设施、食品卫生、教学用房、教学设施设备等方面存在着严重的安全隐患,对学生的健康成长和生命安全构成了较大威胁。为规范民办教育管理、严防安全事故发生、保障广大受教育者的切身利益、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经研究,决定开展无证民办学校清理整顿工作,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清理整顿对象。全县范围内,凡未经教育行政部门审批,擅自举办的各级各类民办学校。主要包括尚未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学校办学许可证”的普通初级中学、职业初级中学、小学、幼儿园、以及各类文化教育培训机构。 清理整顿原则。按照“属地管理、分类治理、标本兼治”的原则,对照《贵州省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基本办学标准》和《贵州省幼儿园基本标准(试行)》等有关规定,采取“批、停、关”办法,清理整顿全县的无证民办学校。 清理整顿时间。从年11月10日起到年9月10日止。 清理整顿步骤。按照调查摸底、部署动员、宣传引导、限期整改、关闭取缔、督促检查的步骤进行。对基本达到办学标准、符合本地教育发展规划的民办学校,督促其限期整改提高后依照程序向审批机构申请补办审批手续;对无法整改、拒绝整改或通过整改后仍无法达到基本办学标准的无证民办学校坚决予以关闭取缔,造成经济损失的由无证民办学校依法赔偿。 敬请广大家长及其监护人将孩子送到公办学校(幼儿园)或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学校办学许可证》的民办学校(幼儿园)就读,并注意查看民办学校(幼儿园)是否具有教育部门颁发的办学许可证,为孩子的健康成长和生命安全提供可靠保障。同时欢迎广大人民群众对非法举办的民办学校(幼儿园)进行监督举报。 举报 水城县人民政府 二0一六年十二月二日 赞赏 长按女性白癜风好治北京那家医院治疗白癜风技术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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