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6日下午,三河市召开复工复产工作会议,要求强化服务措施,制定方案帮助企业解决问题。明确要求政府投资类项目20号以前开工,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房地产项目和省、市重点项目3月底前必须开工... 三河召开复工复产会议三河市领导出席会议3月16日下午,我市召开复工复产工作会议。廊坊市委常委、三河市委书记詹晓阳,市长刘连杰,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李海滨,燕郊高新区党工委副书记、管委会副主任梁宝杰,副市长雷大庆、魏向辉出席会议。两手抓两手都要硬,实现“双胜利”詹晓阳强调,要按照中央、省委、廊坊市委要求,两手抓两手都要硬,实现“双胜利”。詹晓阳强调在企业复工复产工作中1一定要从抓企业疫情防控向疫情防控和服务企业转变,严格按照方案执行,在生产过程中对疫情跟踪防控,加强对企业诉求的回应。2要认真分析,电力部门根据用电量分析开工率,有针对性地入企,摸清底数; 3要分类施策,根据企业规模大小和用电量,确定3月底前各类企业复工率。 4要做好和企业的对接工作,一企一策,包干到人,落实帮扶方案,守住防疫底线。 强化服务措施,制定方案帮助企业解决问题刘连杰指出,疫情防控是前提,经济发展是根本,创新方法是关键。要提高思想认识和重视程度,精准掌握情况,强化服务措施,制定方案帮助企业解决问题。1工业、建筑业、商贸业复工复产复业全部实施承诺备案制,强化现场的服务和监管。2发改局和“两办”督查室要确保政府投资类项目20号以前开工,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房地产项目和省、市重点项目3月底前必须开工。3要着力解决职工出行难问题,研究制定低风险地区来我市人员防控措施。4要明确包联干部入企包联责任,做好包联、调研、解决问题的工作。市住建局、交通运输局做了相关汇报李海滨、梁宝杰、雷大庆、魏向辉分别就复工复产复业工作讲了意见。市住建局、交通运输局等相关部门就相关工作做了汇报。3月16日起,三河部分商贸企业复工复产为统筹做好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工作,在确保疫情防控措施落实的前提下,促进有序复工复业,实现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双胜利”,我市决定自3月16日起,部分商贸服务业复工复业,现就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复工复业范围1(一)电商、物流和快递企业:所有电商、物流配送和快递企业,餐饮配送企业。2(二)百货商场、购物中心;餐饮、食品加工业:饭店、餐馆、食品加工行业。餐饮业继续实施以外卖、团餐配送的形式复业,一律严禁堂餐,且不得形成配送人员聚集。3(三)个体工商户:家政服务、洗衣店、理发店、家电维修(含手机)、洗车行。 4(四)汽修、二手车交易回收:汽车修理、4S店、二手车交易行。5(五)书店、图书馆、复印部、图片社、照相馆。 6(六)房地产中介。 7其他关系工农业生产、居民生活需求行业在满足复工复业条件后可有序恢复营业。二、暂缓复工复业行业(一)服装、鞋帽等专业市场。2(二)购物中心等大型商业综合体内部和独立场所经营的影剧院、歌厅、网吧、游乐场、娱乐城等文化娱乐场所。3(三)沐浴、美容、美甲、美睫、保健、亲子、早教中心、教育培训机构、体育场所、健身场所。 4(四)酒店、宾馆等住宿服务行业。 5(五)旅游景点、旅行社。6(六)非生活必需的独立地下经营场所。 三、复工复业程序(一)复工复业前准备。拟复工复业经营单位必须按照疫情防控的有关要求,做好口罩、测温设备、消毒液、75%酒精等防疫物资准备工作;对经营场所全面清理卫生,全方位进行环境消毒;员工需使用统一的“电子健康码”实行动态健康认证并获得复工资格。做到以下几个方面工作到位。1防控机制到位。成立本单位企业疫情防控领导小组并明确疫情防控的内部责任机制,建立疫情防控管理体系,明确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及部门车间班组负责人的工作职责,制定疫情防控应急预案。2员工核查到位。企业要组织对每一名人员的籍贯和返岗前14天内的去向进行核查。对来自或去过疫情重点地区未返回的员工,建立重点监控类清单,并规劝其留在当地暂不返回;对来自或去过疫情重点地区、已返回的员工,要排查其返回时间及方式,按规定完善落实企业内部医学观察、自行隔离等措施,确保其观察14天并经体温测量正常后方可上岗。3加强对顾客的管理。复业营业企业要尽量减少进出通道,入口处张贴“未带口罩严禁入内”、“发热病人谢绝入内”等醒目的疫情防控提示,设置消毒脚垫,配备门禁设施和检测仪器,落实24小时人员值守,要求顾客必须带口罩,逐一扫描居民电子健康卡或登记身份证、手机号码等信息,严禁体温大于等于37.2摄氏度的顾客进入卖场(办公区域),并将该顾客信息反馈至企业所在地(镇区、街道办)。 4设施物资到位。企业要购置体温探测仪器、消毒水、口罩等疫情防控必需物资。要设置临时隔离场所,安排单人单间、相对独立房间作为疫区返岗人员临时隔离场所。5内部管理到位。严格落实“六个一”要求,即:一报健康状况、一测体温、一戴口罩、一设隔离观察室、一开展爱国卫生运动、一次健康教育,建立和落实上岗前个人防护知识全员培训制度。(二)复工复业手续。拟复工复业单位需在所在的镇(区)、街道进行登记备案后,方可开业。(三)复工复业后经营场所疫情防控。1复工复业的单位要严格遵守各项疫情防控工作要求,切实落实疫情防控主体责任,严格自律,必须服从行业部门、镇(区)、街道和村(社区)的管理。2严格执行所属行业的人员健康管理和防控技术要求。3在经营过程中,严格控制客流量,不得形成人员聚集。 4提倡“零接触”模式和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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